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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现核酸检测点交叉感染 多名干部被问责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08-10     二维码分享

  据新华社南京8月8日电(记者 蒋芳)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8日发布通报,当地有核酸检测点出现交叉感染,多名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此前,广陵区湾头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王强(已因严重违法被立案调查并停职)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造成23人感染的严重后果。

  通报称,7月29日至8月1日,在对王强核酸检测混采阳性进行复检的过程中,邗江区有关方面在隔离管控等环节工作失职,落实防控措施不实不细,造成疫情扩散。邗江区监委对此立案调查后,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隔离组副组长蒋蔚,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黄友政务警告处分。市监委责令邗江区政府分管卫生防疫工作的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丁明哲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7月29日,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导致在该检测点与王强密切接触的多名人员被感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陵区纪委监委对此立案审查调查后,对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其中: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党总支书记梁文祥,作为核酸检测点*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湾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王磊作为挂包领导,未按要求规范组织、管理检测现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湾头镇副镇长孙超作为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吴宏祥,指导督促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责令广陵区委副书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李斌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高检跟踪发布5起涉疫犯罪典型案例

  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 刘硕)8日,*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是从前期发布的14批典型案例中选取的5起,充实法院经审判后作出的判决结果后予以发布。

  该批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包括:河北省内丘县梁某某、任某军、任某辉等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韦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四川省南充市孙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辽宁省鞍山市赵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高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在当前严峻的防控疫情形势下,依然还有极少数人明知政府从严防治的要求,无视疫情传播严重形势,继续以侥幸心理甚至无视法治,我行我素,违反限制流动、居家隔离、如实报告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或者传播严重风险,对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破坏。在此期间,对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典型案例进行跟踪回顾,是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对疫情防控措施有正确的理解,服从国家疫情防控大局,群策群力,严格守法,服从管理,携手战胜疫情,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郭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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